刑统 宋 窦仪撰

卷一名例律
【二门】律条六并疏令格敕条八
五刑
十恶
五刑
笞刑五杖刑五徒刑五流刑三死刑二
笞刑五
一十赎铜一斤二十赎铜二斤三十赎铜三斤四十赎铜四斤五十赎铜五斤
【疏议曰】笞者击也而律学者云笞训为耻言人有小愆法须惩诫故加捶挞以耻之汉时笞则用竹今时则用楚故书云扑作教刑卽其义也汉文帝十三年太仓令淳于意女缇萦上书愿没身为官婢以赎父刑帝悲其意遂改肉刑当黥者髠钳为城旦令舂当劓者笞三百此卽笞杖之目未有区分笞击之刑刑之薄者也随时沿革轻重不同俱期无刑义唯必措孝经援神契云圣人制五刑以法五行礼云刑者侀也成也成而不可变故君子尽心焉孝经钩命决云刑者侀也质罪示终然杀人者死伤人者刑百王之所同其所由来尚矣从笞十至五十其数有五故曰笞刑五徒杖之数亦准此
杖刑五
六十赎铜六斤七十赎铜七斤八十赎铜八斤九十赎铜九斤一百赎铜十斤
【疏议曰】说文云杖者持也而可以击人者家语云舜之事父小杖则受大杖则走国语云薄刑用鞭朴书云鞭作官刑犹今之杖刑也又蚩尤作五虐之刑亦用鞭朴原其滥觞所从来远矣汉景帝以笞者已死而笞未曅改三百曰二百二百曰一百奕代沿流曾微增损爰洎隋室以杖易鞭今律云累决笞杖者不得过二百盖循汉制也
□□□□□□□□□□□条其今常行杖制□□□□□□□□尺五寸大头阔不得过二□□不得过九分小头径不得过九分依此行用

【准】周显德五年七月七日敕条州县自长官以下因公事行责情杖量情状轻重用今时杖不得过臀杖十五因责情杖至死者具事由闻奏
徒刑五
一年赎铜二十斤一年半赎铜三十斤二年赎铜四十斤二年半赎铜五十斤三年赎铜六十斤
【疏议曰】徒者奴也盖奴辱之周礼云其奴男子入于罪隶又任之以事寘以圜土而收教之上罪三年而舍中罪二年而舍下罪一年而舍此并徒刑也盖始于周
流刑三
二千里赎铜八十斤二千五百里赎铜九十斤三千里赎铜一百斤
【疏议曰】书云流宥五刑谓不忍刑杀宥之于远也又曰五流有宅五宅三居大罪投之四裔或流之于海外次九州岛之外次中国之外盖始于唐虞今之三流卽其义也□□□□□□□□□□□□敕尚书都省□□□□□□□□□□月十六日奉圣旨徒流笞杖刑名应合该除免当赎上请外据法书轻重等第用常行杖施行令臣等详定可否奏闻俾官吏之依凭絶刑名之出入立兹定制始自圣朝臣等参详伏请宣下法司颁行天下者奉敕宜依仍付所司遍下诸道州府者
流刑
加役流决脊杖二十配役三年
流三千里决脊杖二十配役一年
流二千五百里决脊杖十八配役一年
流二千里决脊杖十七配役一年
徒刑
徒三年决脊杖二十放
徒二年半决脊杖十八放
徒二年决脊杖十七放
徒一年半决脊杖十五放
徒一年决脊杖十三放
杖刑
杖一百决臀杖二十放
杖九十决臀杖十八放
杖八十决臀杖十七放
杖七十决臀杖十五放
杖六十决臀杖十三放
笞刑
笞五十决臀杖十下放
笞四十三十决臀杖八下放
笞二十一十决臀杖七下放
死刑二
绞斩赎铜一百二十斤
【疏议曰】古先哲王则天垂法辅政助化禁暴防奸本欲生之义期止杀绞斩之坐刑之极也死者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与万冥然故郑注礼云死者澌也消尽为澌春秋元命云黄帝斩蚩尤于涿鹿之野礼云公族有死罪罄之于甸人故知斩自轩辕绞兴周代二者法阴数也阴主杀罚因而则之卽古大辟之刑是也
【问曰】笞以上死以下皆有赎法未知赎刑起自何代【答曰】书云金作赎刑注云误而入罪出金以赎之甫侯训夏赎刑云墨辟疑赦其罚百锾劓辟疑赦其罚唯倍剕辟疑赦其罚倍差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大辟疑赦其罚千锾注云六两曰锾锾黄铁也晋律应八议以上皆留官收赎勿髠钳笞也今古赎刑轻重异制品目区别备有章程不假胜条无烦缕说
【准】唐建中三年八月二十七日敕节文其十恶中恶逆以上四等罪请准律用刑其余应合处绞斩刑自今以后并决重杖一顿处死以代极法释曰恶逆以上四等罪谓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
【准】狱官令诸伤损于人及诬告得罪其人应合赎者□□被告及伤损之家卽两人相犯得罪□□□□□□□□□
□条请□□□□□□□□六十日徒限五□□□□□□□□□□□□若无故过限□□□□□□□□□□□诉据理不移前□□□□□□□□□□□□□月八日敕节文其赎铜每□□□□□□□□□□□□
十恶
一曰谋反谓谋危社稷
二曰谋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
三曰谋叛谓谋背国从为
四曰恶逆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者
五曰不道谓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造畜蛊毒厌魅六曰大不恭谓盗大祀神御之物乘舆服御物盗及伪造御宝合和御药误不如本方及封题误若造御膳误犯食禁御幸舟船误不牢固指斥乘舆情理切害及对捍制使而无人臣之礼
七曰不孝谓告言诅詈祖父母父母及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